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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嫉妒她比我漂亮…」小六女學生犯下「超殘忍分屍案」法院裁判無刑責


近年來越來越常發生因「情感糾紛」而犯下的謀殺分屍案件,世風日下的情況不禁使得整個社會人心惶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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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日前在中國廣西河池市,也發生了一件震驚社會的分屍案,而更令人髮指的是,殺人動機竟是因為嫉妒女同學長得比自己漂亮…

且犯下罪行的兇手,竟然是一名年僅13歲的小六女學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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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中國媒體報導,覃姓女學生就讀南丹縣里湖瑤族鄉仁廣小學,他和受害者周姓女學生不僅是同班同學,兩人還住在同一條街上,平常感情相當好。

不過兩人不同的是,周女在同齡孩子中,長相較為出眾,相當受男同學們的歡迎,相較之下,覃女因為體態較胖,常常被同學們揶揄、嘲笑,甚至拿來與周女比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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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的霸凌,使得覃女心生自卑,進而對周女萌生嫉妒之心。

2012年4月10日,覃女邀周女到家中玩耍,然後趁對方玩手機,從後方將他砸暈洩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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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因為擔心周女醒來會告訴爸媽或老師,竟決定使用家中找得到的各種刀具,將周女的頭顱、手臂切斷,裝進塑膠袋裡試圖掩蓋罪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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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東窗事發後,他向警方坦承是因為忌妒才痛下殺手。警方調查後雖然認定覃女是蓄意殺人,但因為就讀小學的他年僅13歲,無法追究刑事責任,只能判處收容教養3年。

不服氣的周女父母提出訴訟,經法院裁定,才宣判覃女父母賠償周家10.8萬元人民幣(約49萬元台幣),周女父母仍不服提出上訴,但依據法院近日作出的終審判決,確定維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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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令人瞠目結舌的兒童殺人案件,不禁令許多民眾驚訝表示:「才13歲就敢犯下這樣的重罪,長大還得了!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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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顯對於法院的判決無法信服,不過其實法律規定中,14歲以下毋須負刑事責任的原因,是因為犯案當事人心智尚未發展完全,但不代表他的法定監護人可以就此免責。

所以判決不公的重點或許不該放在犯下兇案的覃姓女童,而是他的教養環境中出了什麼樣的差錯,讓他竟然會僅因嫉妒之心就作下如此令人髮指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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